读音:tè chú míng
1.唐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比除名轻。唐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 ,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宋沿唐制。
比的笔顺
里的笔顺
果的笔顺
己的笔顺
物的笔顺
问的笔顺
上的笔顺
为的笔顺
龙的笔顺
走的笔顺
多的笔顺
步的笔顺
了的笔顺
刀的笔顺
出的笔顺
火的笔顺
鼎的笔顺
去的笔顺
禾的笔顺
瓜的笔顺
纸的笔顺
登的笔顺
两的笔顺
数的笔顺
老的笔顺
回的笔顺
晚的笔顺
及的笔顺
衣的笔顺
报的笔顺
见的笔顺
雪的笔顺
学的笔顺
北的笔顺
少的笔顺
片的笔顺
爸的笔顺
睡的笔顺
兔的笔顺